歡迎來到普法知識館!
>
放火罪是點着即爲既遂。只要實施了放火行爲,點着了目的物,引起目的物燃燒,使目的物有被焚燬的危險,即使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目的物被焚燬,沒有造成嚴重後果,也構成放火罪的既遂。《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圖文推薦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