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後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在交警部門的組織下進行調節,是在是不能解決就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訴了。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訴訟需要哪些證據呢?本文整理了相關內容,詳情請看下文。
交通事故訴訟證據一覽表 | ||
訴訟涉及的項目 | 證據目錄 | |
1 | 提起訴訟身份證明 | 1、法定代理人、戶口簿、身份證、公安部門的戶籍關係證明。 |
2 | 搶救費用和醫院的醫療費 | 1、搶救醫院和縣級以上醫院的搶救費用和醫院的醫療費單據。 |
3 | 誤工日期證明、誤工費 | 1、治療醫院出具的住院治療與休治時間或法醫鑑定確定的休治時間。 |
4 | 護理費 | 1、醫院同意護理人員及護理人數的證明; |
5 | 住院伙食補助費、住宿費、營養費 | 1、搶救或住院治療期間的天數證明。(一般爲住院病歷) |
6 | 交通費 | 轉院治療或到醫院就診的,其本人和陪護人員的交通費及參加事故處理人員有關的交通費,一般按照實際必須的普通交通工具的票據。 |
7 | 傷殘評定賠償證據、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傷殘賠償金的賠償證據、殘疾需要配置含更換補償功能器具所需的費用證據 | 1、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書或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重新評定書。 |
8 | 後續治療費 | 1、受害人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所必然發生的費用 |
9 | 被撫養人生活費 | 1、喪失勞動能力的證明。 |
10 | 康復費 | 1、受害人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需的費用,醫療機構的意見或者鑑定部門鑑定意見 |
11 | 適當的整容費 | 1、受害人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所必然發生的費用 |
12 | 財產直接損失費 | 1、車輛損壞的評估單,修理施工單及發票。 |
13 | 生活費 | 1、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上一年度標準。 |
14 | 喪葬費 | 1、受害人親屬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月工資標準計算6個月 |
15 | 辦理喪葬事宜費 | 1、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費等其他合理費用的相關證據。 |
16 | 超標準費用 | 1、受害人超過確定給付年限而確定繼續護理、配製輔助器具,或者沒有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繼續給付相關費用5至10年。 |
17 | 精神損害撫慰金 | 1、受害人及其近親屬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廣東省進階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確定 |
18 | 死亡補償費 | 1、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計算20年,60週歲以上的遞減,75週歲以上的,按照5年計算 |
交通事故證據目錄
證據 | 證明的主要事實 | |
1 |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 車輛由誰駕駛,車主是誰,責任劃分,車輛在何處投保交強險 |
2 | 住院病歷、診斷證明、醫藥費單據 | 傷者的傷情,住院的天數,醫藥費的數據,需後續治療的費用 |
3 | 傷殘鑑定書及鑑定費發票 | 傷殘等級,誤工期限(需治療休息期限),護理人數及期限 |
4 | 傷者工資證明及事故發生前三個月的工資表、完稅憑證 | 傷者的工資數額及因交通事故減少的收入 |
5 | 護理人員的工資證明及事故發生前三個月的工資表、完稅憑證 | 護理人員的工資數額及因護理減少的收入 |
6 | 交通費單據 | 傷者及護理人員發生的交通費數額 |
7 | 傷者的戶口本、單位開具的工作證明、居委會出具的證明、買房合同等 | 傷者的戶口性質,用以計算傷殘賠償金 |
8 | 死亡賠償金證明 | |
9 | 傷者的戶口本、傷者父母的戶口本,傷者父母所在轄區居委會或者單位開具的證明 | 傷者父母生育的子女人數及傷者生育的子女數,用以計算被撫養人生活費 |
10 | 車輛被撞照片、車輛鑑定報告以及車輛鑑定費發票 | 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財產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