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普法知識館!
>
童工是指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勞動法僅禁止單位招用16週歲的未成年人,在法律上被稱之爲童工。年滿16週歲就可以參加工作,年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以自己的工作作爲生活來源的,可以視爲成年人。
圖文推薦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