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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股東與股份轉讓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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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股東與股份轉讓協議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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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股東怎麼分配股份

約定好出資的金額和比例就可以分配合法的股份;

1、公司增加投資人以及註冊資金,分配股份的方法要具體內部股東大會的協商結果而定。

具體可以對現有公司的固定資產進行估值後做比例分配,如現有公司所有資產總值爲20W,那麼按照原來的股本比例,A佔16W,B佔4W,C所入股資金爲10W,那麼其三人所佔比例爲53.3:13.3:33.4。或者自行協商,並簽訂協議書,可參考年盈利、分工等衆多因素考量。

2、增加投資者和註冊資金有兩種途徑:一是不增加總股本數,收購原股東手中股本,其價格由雙方商定。二是追加股本,可同時追加註冊資本。其股本可以是技術入股股,也可以是資金入股,具體資金入股的佔股比例分配。

3、公司公司增加投資人以及註冊資金,即增資,是指公司爲擴大經營規模、拓展業務、提高公司的資信程度, 依法增加註冊資本金的行爲。

公司資本 實際上需要隨着公司經營活動 的發展變化而發生變化。尤其是公司發展前景看好, 資本 的需求量必 然加大,這時,就需要調整。增加資本,應依法定程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