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證代辦房屋他項權證可以嗎?
1、公證代辦房屋他項權證可以
《房屋登記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權利人(申請人)可以委託代理人申請房屋權屬登記。
第十九條 設定房屋抵押權、典權等他項權利的,權利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他項權利登記。
申請房屋他項權利登記,權利人應當提交房屋權屬證書,設定房屋抵押權、典權等他項權利的合同書以及相關的證明檔案。
2、辦理他項權登記的流程
《房屋登記管理辦法》
第十條房屋權屬登記依以下程序進行:
(1)受理登記申請;
(2)權屬審覈;
(3)公告;
(4)覈准登記,頒發房屋權屬證書。
本條第(3)項適用於登記機關認爲有必要進行公告的登記。
二、他項權登記屬於房屋權屬登記嗎?
(一)他項權登記屬於房屋權屬登記
《房屋登記管理辦法》
第九條房屋權屬登記分爲:
(1)總登記;
(2)初始登記;
(3)轉移登記;
(4)變更登記;
(5)他項權利登記;
(6)註銷登記。
(二)辦理房屋他項權證需要準備的資料
1、xx市房地產抵押權設立登記申請表原件;
2、xx市房產檔案館查檔證明原件;
3、登報聲明《房屋他項權證》遺失作廢的公告(需在《杭州日報》上刊登);
4、房屋所有權證複印件(校對原件);
5、抵押權人及抵押人共同出具的情況說明;
6、抵押人爲個人,提交身份證複印件(校驗原件),如爲共有房產(包括夫妻共有房產),還須提交其他共有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校驗原件);抵押人爲單位的,提供營業執照副本(或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校驗原件),無法提交原件校驗的,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或複印件加蓋公章並附具結書。
注:二代身份證反面也需複印
對於已經設定房屋抵押權、典權等他項權利的,需要在權利設定之後的30日內提出他項權登記請求,對於由於工作等原因無法在限定時間內辦理登記手續的,可以與他人簽署委託書,將登記手續委託他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