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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鑑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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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提出鑑定申請並提交《職業病鑑定申請書》→鑑定辦事機構收到《職業病鑑定申請書》後出具《職業病鑑定資料提交通知書》→當事人10個工作日內如實提交職業病鑑定所需的資料或者書面陳述→協商鑑定繳費事宜 →符合受理條件的發給《職業病鑑定受理通知書》→抽取鑑定專家→開鑑定會 →出具《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當事人領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認定辦法》的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