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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是屬於法人組織,法人的職權由法定代表人履行,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可以變更的,變更法定代表人與能不能成立公司是沒有關係的,法定代表人變更後,公司也有權成立子公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條,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爲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爲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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