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普法知識館>法律職場>合同事務>合同糾紛>租賃合同最長期限可爲多少年

租賃合同最長期限可爲多少年

普法知識館 人氣:1.42W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最長期限】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合同最長期限可爲多少年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很多國家的法律都對租賃合同的最長期限作出限制。考慮到我國正處在一個市場經濟的建立過程中,經濟發展很快,變化也很快,爲了更有效地保護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益,對租賃期限的最高期限有所限制是有必要的。因此,本法作出了租賃合同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年的規定。

通常情況下,當事人在確定租賃期限長短時,總是要根據租賃物的性質和承租人的使用目的來確定的。在動產租賃中,租賃期限是比較短的,一般都是臨時使用。一般講用於居住租賃的承租人希望租期長一些,使這種租賃關係相對穩定一些。商業租賃中、在訂立合同時房屋的租價比較低的情況下,承租人就希望將租賃期限訂的長一些,租金固定下來;在房屋的租價偏高的時候,出租人就希望租期訂得長一些,這樣就能保證其得到更多的租金。當雙方當事人不能自己尋找一個公平的交叉點時,法律總是要在利益雙方中找出平衡點的。這也是規定最高租賃期限的一個目的。

20年實際上並不是一個絕對的最高限,因爲如果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在20年期滿時,仍然希望保持租賃關係,可以採取兩個辦法:一是並不終止原租賃合同,承租人仍然使用租賃物,出租人也不提出任何異議。這時法律規定視爲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爲不定期,即雙方當事人又形成了一個不定期租賃的關係,如果一方當事人想解除合同隨時都可以爲之,這種情況被稱爲合同的“法定更新”。二是雙方當事人根據原合同確定的內容再續簽。一個租賃合同,如果需要較長的租期,當事人仍然可以再訂一個租期爲20年的合同,這種情況被稱爲“約定更新”。

租賃合同有一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租賃合同有很多種。租賃合同的具體條款由本人協商確定,但租賃合同的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租賃合同簽訂後,在合法有效的租賃關係中,承租人和出租人應當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TAG標籤:#合同 #最長 #期限 #租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