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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最長期限可爲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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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賃合同最長期限可爲多少年?

租賃合同最長期限可爲多少年?

根據《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第一款的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因此,在簽訂租賃合同時,租賃的期限不能超過20年。如果所簽訂的租賃合同中租賃期限已經超過20年的,那麼,超過20年的部分無效。也就是說,當租賃期限超過20年時,租賃期限還是以20年來算,在簽訂租賃合同時要注意20年的限制。

二、什麼是租賃合同?

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當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爲出租人;對租賃物有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爲承租人。

租賃合同是諾成合同。租賃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賃物的交付爲要件。

凡是當事人需要取得對方標的物的臨時使用、收益而無須取得所有權,並且該物不是消耗物時,都可以適用租賃合同。租賃物須爲法律允許流通的動產和不動產。租賃合同包括房產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租賃合同範本、房屋租賃合同、汽車租賃合同、廠房租賃合同、土地租賃合同、商鋪租賃合同等。

三、租賃合同的特徵有哪些?

1、租賃合同是轉移租賃物使用收益權的合同。在租賃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出租人也只轉讓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而不轉讓其所有權;租賃合同終止時,承租人須返還租賃物。這是租賃合同區別於買賣合同的根本特徵。

2、租賃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在租賃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轉移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之間存在着對價關係,交付租金是獲取租賃物使用收益權的對價,而獲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財產的目的。

3、租賃合同是諾成合同。租賃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賃物的交付爲要件,當事人只要依法達成協議合同即告成立。

綜合上面所說的,租賃合同需要由出租方和承租方來進行簽訂,但對於簽訂合同的期限也是有最長的限制,一般最長爲二十年,對於最短的時間在法律中是沒有具體的規定,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一定要儘可能保障自己的權益,這樣纔不會讓自己的利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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