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普法知識館!
>
基於不同情形,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期限是不相同的: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責任書;2、交通肇事逃逸的,應當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責任書等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六條
圖文推薦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