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工種容易造成工傷,受了工傷,身體是最重要的,除了第一時間要去醫院治療之外,還要去做工傷鑑定。若你想要得到工傷賠付,做工傷鑑定是必須項。工傷鑑定的結果不能馬上得知,要等待一段時間纔可以。那麼,受傷多久工傷鑑定,鑑定要多久出結果?請看下文。
一、受傷多久工傷鑑定
60日內,必要時可延長30日。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二、工傷鑑定要多久出結果
工傷鑑定結果應在員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之後的60日內下達,如遇到專家組出現爭議的情況可延遲30日下達。如單位或受傷職工本人對鑑定結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
三、工傷鑑定條件
1、已被確認爲工傷;
2、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
四、工傷鑑定資料
1、工傷職工身份證/社保卡;
2、《工傷認定決定書》;
3、有效的診斷證明;
4、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5、其它材料。
【注】:工傷鑑定申請資料依據各地方實際情況提供。
五、工傷鑑定程序
1、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攜帶上述資料前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工傷鑑定申請;
2、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對材料進行審覈;
3、經審覈材料完整,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組織鑑定;
4、在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
六、工傷鑑定與傷殘鑑定的區別
1、申請鑑定主體不同:工傷鑑定申請主體是已被認定爲工傷的職工本人、近親屬、僱傭單位均可;傷殘鑑定申請主體只能是傷者本人。
2、申請鑑定的前提條件不同:工傷鑑定的前提是,工傷申請鑑定主體已經取得了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出具的職工工傷認定決定書,也即沒有工傷認定決定書,工傷鑑定委員會不會受理工傷鑑定申請者的申請;傷殘鑑定的前提是,申請者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責任事故認定書。
3、申請鑑定的依據、內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工傷鑑定依據的法律、法規是《工傷保險條例》和《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的內容包括:工傷醫療終結期、停工留薪期確認、勞動能力障礙程度、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等。申請工傷鑑定時需同時提交的材料有:職工工傷認定決定書、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包括職工個人情況資料、職工工傷情況資料、醫療機構診斷資料等);交通事故傷殘鑑定依據的法律、法規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受傷評定》,傷殘鑑定的內容包括:傷者精神狀態、生理機能、街跑結構的異常及其對生活的影響,傷殘鑑定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交通事故認定書、入院記錄、出院記錄、出院小結、病歷本、殘疾診斷證明等。
4、申請鑑定的時間不同:工傷鑑定的申請時間是治療期滿(傷者病情相對穩定後),可以提出申請;傷殘鑑定申請時間是醫療終結後。
如果您符合工傷鑑定條件,請攜帶鑑定相關證明資料,如醫院診斷證明書等,向勞動鑑定委員申請鑑定,鑑定委員會審覈您上交的材料,然後爲您做鑑定。受傷多久工傷鑑定,答案是60日內,必要時可延長30日,工傷鑑定會在員工申請後的兩個月內出結果,建議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