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協議
甲方(受害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肇事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經甲乙雙方在平等、公平、誠信的基礎上協商,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能反悔;如雙方之前的簽訂的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約定爲準。
一、甲方在醫院治療花費的的醫療費、醫藥費、檢查費 元(大寫: )由乙方支付。
二、除醫療費用外,乙方一次性賠償甲方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本款包括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住院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等所有費用。
甲方收到該款後,是否繼續進行復查(或治療)由甲方決定,後續治療產生的費用以及後續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等由乙方承擔;如經司法鑑定,甲方的傷情達到傷殘級別,乙方亦應當按照法定標準賠償傷殘賠償金等合理費用。
三、雙方當事人在協議上簽字後,乙方應當場支付賠償費用。甲方收到費用後,向乙方出具收據。
四、甲方收到該款後,僅表示出院之前的賠償事宜達成一致,並不代表放棄了出院後任何形式的賠償和補償。如因後續賠償達不成一致的,甲方可透過訴訟或非訴訟的形式再主張權利。
五、甲、乙雙方簽字後,甲方將向保險公司索賠的權利全部轉移給乙方,且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保險索賠。
六、本協議長期有效,如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如甲方起訴的,訴訟花費的合理費用包括律師費、鑑定費、交通費等由乙方承擔。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簽署本協議時均已充分理解、詳細閱讀協議內容,無異議,同意受本協議約束。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