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普法知識館!
>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覈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覈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圖文推薦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