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普法知識館>法律生活>徵地拆遷>補償標準>許昌藕塘徵地補償的標準有哪些

許昌藕塘徵地補償的標準有哪些

普法知識館 人氣:3.06W

徵地補償標準

許昌藕塘徵地補償的標準有哪些

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爲準。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政府徵收農民土地,應有合法項目,按照法定程序,給予被徵收人合理補償,先補償,再徵收,任何違反以上基本原則的徵收行爲都屬於違法徵收。被徵收人可以拒絕簽訂徵地補償安置協議,以申請資訊公開,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方式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

徵地補償費用項目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徵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徵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 附着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徵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地單位安置因徵地所造成的富餘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此外,《國土資源部關於印發<關於完善徵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國土資發[2004]238號)規定:“(四)土地補償費的分配。按照土地補償費主要用於被徵地農戶的原則,土地補償費應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合理分配。具體分配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制定。土地被全部徵收,同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撤銷建制的,土地補償費應全部用於被徵地農民生產生活安置。”

對於藕塘的徵地,對於當事人來說是一件較爲困難的事,如果自己的藕塘效益正好的時候,突然進行徵地的,那麼直接的經濟補償就會導致自己的實際利益減少,因爲短期的賠償永遠無法與長期的利益相比較,因此對於這類問題,自己應該積極的維護合法權益。

TAG標籤:#補償 #許昌 #徵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