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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商品倉儲用地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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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使用城鎮土地的企業和個人,要在規定期限內繳納土地使用稅。關於土地使用稅,各地執行的標準都不同,一般實行的是浮動稅額。像現在很多企業,都會用到大量的商品倉儲用地。國家爲了減輕其負擔,也給予了一定優惠。那麼大宗商品倉儲用地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是什麼?下面小編就給大家簡單做個介紹。

大宗商品倉儲用地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是什麼?

一、大宗商品倉儲用地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是什麼? 

1、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對物流企業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2、本通知所稱物流企業,是指至少從事倉儲或運輸一種經營業務,爲工農業生產、流通、進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倉儲、配送等第三方物流服務,實行獨立覈算、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並在工商部門註冊登記爲物流、倉儲或運輸的專業物流企業。

3、本通知所稱大宗商品倉儲設施,是指同一倉儲設施佔地面積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且主要儲存糧食、棉花、油料、糖料、蔬菜、水果、肉類、水產品、化肥、農藥、種子、飼料等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煤炭、焦炭、礦砂、非金屬礦產品、原油、成品油、化工原料、木材、橡膠、紙漿及紙製品、鋼材、水泥、有色金屬、建材、塑料、紡織原料等礦產品和工業原材料的倉儲設施。

《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六條 下列土地免繳土地使用稅: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六)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稅5年至10年;

(七)由財政部另行規定免稅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二、土地使用稅的課稅對象是什麼?

土地使用稅以土地面積爲課稅對象,向土地使用人課徵,屬於以有償佔用爲特點的行爲稅類型。土地使用稅只在縣以上城市開徵,非開徵地區城鎮使用土地則不徵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徵稅範圍爲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等。其中,城市是指經國務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區和郊區;縣城是指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鎮;建制鎮是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建制鎮;工礦區是指工商業比較發達,人口比較集中,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建制鎮標準,但尚未設立建制鎮的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工礦區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覆。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徵稅範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

由此可見,根據最新土地使用稅政策,大宗商品倉儲用地土地使用稅按照同等級的稅額的50%徵收,這項優惠政策對於那些大型倉儲企業來說是非常不錯的,可以減輕企業的稅務成本。但是這裏需要注意,如果是非商品倉儲用地,比如辦公用地,生產用地等,則不能享受優惠政策。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