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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是否可以得到財產 - 房產證加名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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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加名後,離婚時是否可以得到財產
房產證加名後,離婚時是否可以得到財產
1、房產證加名後,離婚時一般可以得到財產。
2、加名字一般認定對於另一方的贈與,該房屋因此屬於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進行分割。實踐中,是否能一定分得財產,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3、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