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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房產歸誰 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 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 婚後才取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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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後才取的房屋,離婚後房產歸誰,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後才取的房屋,離婚後房產歸誰,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後獲得房屋的,一般該房產歸一方所有,因為該房產認定屬於購買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但是如果房產證登記了夫妻雙方的名字的,則房產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此時房子歸誰由雙方自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則起訴至法院由法院判決房子歸誰。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