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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土地使用權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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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土地使用權續期

在生活中,很多人都認為只要我們購買了土地,就可以擁有土地的所有權,但是其實並不是這樣的,我們擁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權。那麼土地使用權續期費用怎麼收取呢這個問題想必有很多人都是不太瞭解的,那麼下文中,本站網小編就來給您講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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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土地使用權到期應該怎麼辦?

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權法》中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該土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對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給予補償,並退還相應的出讓金。
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怎麼辦
<<物權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   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等費用,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徵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徵收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徵收補償費等費用。
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怎麼辦
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雖然物權法明確提出“自動續期”,但是由於缺乏細則,如何“自動續期”存在不確定性,目前來説難以操作。
基本上這些就是有關石家莊土地使用權到期的相關規定,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