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兒子和後媽誰是順位繼承人?
我國《繼承法》將繼承人分成兩個繼承順序: 第一順序:配偶、
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先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包括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及雖有第一順序繼承人但全部放棄或喪失繼承權的,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但是對於農村宅基地而言,宅基地使用權的分配是以
家庭户為單位進行配置的,理論上宅基地使用權的原户主去世,並不影響家庭户中其他成員對該宅基地的繼續使用,只需對宅基地使用權進行户主的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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