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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合同簽訂早於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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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合同簽訂早於主合同
勞動合同簽訂日期早於實際用工是否合法

勞動合同關係建立於實際用工之日,故而勞動合同簽訂日期是否早於實際用工並沒有影響。


勞動合同簽訂時間與勞動者實際入職時間不一致的,雙方勞動關係建立時間以勞動者實際入職時間為準,勞動合同有效。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