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普法知識館>法律職場>合同事務>合同效力>效力待定合同怎麼解釋

效力待定合同怎麼解釋

普法知識館 人氣:1.8W

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成立以後,因存在不足以認定合同有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產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時間內合同效力暫不確定,由有追認權的當事人進行補正或有撤銷權的當事人進行撤銷,再視具體情況確定合同是否有效。處於此階段中的合同,為效力待定的合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十二條,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效力待定合同怎麼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