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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買了車位是不是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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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結婚後買了車位是不是共同財產?

結婚後買了車位是不是共同財產?

婚後買車位產權屬於夫妻雙方,如果夫妻間沒有對該車位產權協議約定歸一方所有的,那麼該車位產權屬於夫妻共同所有;夫妻雙方對該車位,有平等的處理權。

並非所有的婚後所得財產均是共同財產。婚後所得的財產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或者夫妻約定歸一方個人所有的,為一方的個人財產。婚後一方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分為兩種情形:如果遺贈或增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即屬於接受贈與的夫或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否則,婚後一方接受贈與或遺贈所得的財產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原則上,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等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後購買的車位是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的不動產,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

例外情況下,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的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由於夫妻之間的約定財產製高於法定財產製,如果夫妻之間存在約定車位的書面協議,那麼應該按照夫妻之間的約定確定車位的歸屬。

二、夫妻共同財產注意事項有哪些?

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須有其它相關證據充分證明,雙方無爭議。雙方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方式/原則等。雙方簽名並註明日期。

婚前財產要求婚姻關係當事人須有訂約能力,即要求具有獨立的民事權利能力及民事行為能力,能自願平等的表達自己的意願。財產約定只要不規避法律的,約定一經雙方簽字,就具有法律約束力,未約雙方同意,不得單方變更或撤銷。

三、夫妻共同財產有什麼特徵?

1、夫妻共有財產的主體必須是具有合法婚姻關係的夫妻。不具有合法婚姻關係的男女,不適應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

2、夫妻共同財產的取得時間必須是夫妻婚姻關係的存續期間,也就是從婚姻關係成立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雙方離婚之時。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分居期間和離婚判決生效前所得的財產,均為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

3、已經辦理了婚姻但還未共同生活的夫妻,一方或雙方取得的禮物、禮金以及所得的其他財產均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各自出資購置、各自使用的財產為個人所有。

4、婚姻當事人就財產為共有還是歸個人所有產生爭議,又無法查證的,都可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夫妻另有約定外,均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平等地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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