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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有遺囑房產繼承程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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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留有遺囑房產繼承程序是什麼?

留有遺囑房產繼承程序是什麼?

1、到被繼承房產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

2、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手續。

(一)到被繼承房產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所需材料分別是:

1、到被繼承人所屬派出所開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2、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開具繼承人證明;

3、繼承人的身份證明;

4、被繼承的房產證或其他證明文件。如果法定繼承人不只一個,而房產只過户給其中一人的話,需要其他人的書面同意,表示放棄對房產的繼承。

5、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遺囑繼承的情況)。

(二)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手續。需提交資料有: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繼承公證;

3、繼承人身份證及複印件;

4、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窗口領取)。

二、遺產繼承有什麼方式?

(1)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

(2)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3)扶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後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

(4)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係的遠近確定的遺產分配順序。

三、遺囑繼承的五種方式有什麼?

1、公證遺囑,即立遺囑人至公證機關對其遺囑行為及遺囑內容進行公證。

2、自書遺囑,即立遺囑人親筆書寫的遺囑,該遺囑必須由立遺囑人親筆簽名,並注意年、月、日。

3、代書遺囑,即立遺囑人委託他人代筆書寫的遺囑。代書遺囑應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見證人不得為遺囑確定的繼承人。

4、錄音遺囑,即立遺囑人通過錄音或錄像的形式,確定其遺囑的內容。錄音遺囑同代書遺囑一樣,需要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並將其見證的情況進行錄音、錄像。完後,應將錄音、錄像內容封存,封口由見證人及遺囑人簽名蓋封。

5、口頭遺囑,即立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無條件書寫、錄音或辦理公證時,口頭訂立遺囑的行為。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按照遺囑繼承房產,按照現行法律的,應有兩個程序,遺產的繼承方式有很多種,既可以是遺囑繼承,也可以是遺贈繼承,還可以是法定繼承,撫養協議繼承,不同的繼承方式,所獲得的遺產是不一樣的,如果被繼承人留有遺囑,優先選用遺囑方式繼承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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