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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一方為了自己多分財產或者為了讓對方少分財產,而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就是離婚隱瞞財產。這種行為不僅違背誠信,而且違反法律規定。【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1092條規定: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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