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件加班工資計算方法是什麼?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計件工資是按照合格產品的數量和預先規定的計件單位來計算的工資。它不直接用勞動時間來計量勞動報酬,而是用一定時間內的勞動成果來計算勞動報酬。一般計件工資算法:
1、週一到五每天超過定額的部份按1.5倍計算,即計件裏已含有加班費。
2、週六、日不計定額,按完成計件量的計件工資乘以2倍計算,即不超定額部份也是兩倍。
3、法定節假日也不設定額,按所以完成計件量的計件工資3倍計算。
二、計件工資具體有以下幾種形式
1、直接計件工資。計件工人按完成合格產品的數量和計件單價來支付工資;
2、間接計件工資。按工人所服務的計件工人的工作成績或所服務單位的工作成績來計算支付工資;
3、有限計件工資。對實行計件工資的工人規定其超額工資不得超過本人標準工資總額的一定百分比;
4、無限計件工資。對實行計件工資的工人超額工資不加限制;
5、累進計件工資。工人完成定額的部分按同一計件單價計算工資,超過定額的部分,則按累進遞增的單價計算工資;
6、計件獎勵工資。產品數量或質量達到某一水平就給予一定獎勵;
7、包工工資。把一定質量要求的產品、預先規定完成的期限和工資額包給個人或集體,按要求完成即支付工資。
以上就是計件工資的具體認定情況,有關加班工資的標準在法律上是有明確的規定的,勞動者在上述規定的時間內加班的,是可以享受到加班工資待遇的,如果用人單位拒不發放加班工資的,可以向勞動仲裁管理部門申請仲裁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