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資里扣工裝押金可以嗎?
要看實際的情況,只要雙方都同意就沒有什麼糾紛。
這種情況,需要看你們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如何約定的,有些單位的工裝並不是屬於必須提供的勞動保護用品之列,如果屬特殊崗位,單位應當提供必須的勞動保護。但如果單位已經承諾提供工裝,再扣除工資,明顯就是違約的,當然不合法了
根據《勞動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據《勞動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一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罰款。
二、勞動法的工資
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四十九條 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三、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五十八條 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未成年工是指年滿十六週歲未滿十八週歲的勞動者。
第五十九條 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六十條 不得安排女職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温、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第六十一條 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活動。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第六十二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
第六十三條 不得安排女職工在哺乳未滿一週歲的嬰兒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第六十四條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六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綜合上面所説的,勞動者的工資用人單位是不能進行亂扣的,而且這種行為也是屬於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對於要扣工資的條款就必須要慎得勞動者們的同意,而且還要寫在勞動合同裏同,這樣用人單位就不承擔任何的法律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