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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合同又稱要物合同,是指除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還須交付標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民法典》規定,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定義】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形式和內容】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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