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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附件怎麼寫
日常生活中,當我們與他人針對某種交易或行為協商一致並通過簽訂合同來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從合同成立到合同生效是一個過程,二者是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是指訂約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完成了要約和承諾的過程...
我國民事法律中並未對滯納金進行規定,通常人們所説的滯納金應當理解為違約金、利息、資金佔用費等。對於一般合同中關於違約金、利息、資金佔用費等內容,可以由合同當事人自願協商約定,但是實踐中對於合同違約金,法院一般...
廣告合同糾紛如何解決
律師解析:如果你是在代理權限內簽訂合同的,則應由被代理人承擔合同責任,你不承擔責任。如果你是在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以代理人名義簽訂合同的,如果被代理人追認的,則由被代理人才承擔民事責任,你不承...
律師解答:一般是三年。律師解析: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一般是3年,最長時效二十年,延付、拒付租金時效是一年。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
勞動合同是否屬於格式合同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
根據擔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39條規定,抵押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1)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主要有:金錢債權、不能以金錢計算標的的債權、以給付代替物為標的的債權、附條件債權和訴訟時...
合同違約金的標準是什麼
不可以同時適用,可以選擇適用定金或者違約金一種。定金和違約金都是為了防止一方在交易中違約造成損失而設置的違約責任。《擔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89條的規定,定金具有解約功能,即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支付定金的...
工作合同的違約金情形只有兩種:1、《勞動合同法》22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保險合同生效時間是什麼
根據《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96條的規定: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93條第2款、第94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
保證人的責任。在一般保證的借款合同糾紛中,保證人承擔的法律責任是代為履行償還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義務。根據《擔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7條第2款的規定:"一般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
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的區別是什麼
人解除保險合同的條件包括:1、投保保險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違背誠實信用原則;2、投保人、被保險人未履行合同義務。在財產保險合同中,投保人、被保險人未按照約定履行其對保險標的的安全應盡的責任,保險人有權解除合...
一般贈與合同可以撤銷,但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得撤銷。法律依據:《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186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