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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失業金的離職證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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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失業金的離職證明嗎
主動辭職可以拿失業金嗎?
可領情況: 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3)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4)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5)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6)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7)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8)勞動者因“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9)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0)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1)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13)企業裁員的; (14)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15)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16)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17)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18)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19)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20)用人單位因“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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