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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的財税字[1998]55號《關於證券投資基金税收問題的通知》及財税[2008]1號《關於企業所得税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的規定,基金分紅企業投資者免徵企業所得税。根據這條規定,許多投資者選擇通過基金分紅來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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