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普法知識館>其他法律>法律顧問>法律>合同終止返還租金

合同終止返還租金

普法知識館 人氣:9.44K
合同終止返還租金
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賠償返還租金嗎

1、押金不是違約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


在房屋租賃合同中一般會涉及簽訂合同後房主預先收取幾個月的租金為押金的問題,如果雙方一旦發生什麼爭議,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約,出租人往往會扣留押金做為違約金。實際上,押金並非是提前解約的違約金。


之所以出租人要收取押金,是因為出租人把自己的房子和相關附屬物品交給承租人使用,為確保承租人在使用過程中給租賃物造成的損害能得到賠償,才設定押金。從這個角度講,不管是正常結束租賃關係,還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只要租賃物沒有受以損害,押金都應該退還


除非雙方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一方違約解除合同,以押金為標準確定約定的違約金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