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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結合具體情況分析。如果租賃合同沒有明確押金的性質或規則,押金必須退還。如果租賃合同明確表示將押金作為租賃預付款處理,可以不用退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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