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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屋還要到派出所備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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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房屋租賃當事人在簽訂租賃合同後的15日內,租賃當事人持租賃合同及下列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

租房屋還要到派出所備案嗎

以下是租賃雙方所提交的檔案:

一、出租人提交的材料:

1、房地產權證或者規定的其他權屬證明;向外來流動人員出租的,還應附公安部門發放的房屋租賃治安許可證。

2、出租人的個人身份證明或企業、其他組織的登記註冊證明;其中,共有房屋出租的,還應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或委託書;代理出租的,應具有房屋所有權人委託代理出租的證明。

二、承租人應提交的材料:承租人的個人身份證明或企業、其他組織的登記註冊證明;凡當事人登記備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規定的,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出具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凡不符合的,不予登記備案。

當事人一方要求登記備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則要求登記備案的一方可持租賃合同和一方應提交的材料向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

《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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