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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裝修時間規定是否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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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區裝修時間規定是否有限制?

小區裝修時間規定是否有限制

1、小區裝修時間在法律上沒有強制性的規定,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辦法規定:“法定休息日、節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時至14時、18時至次日8時,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內進行產生噪聲的裝修等擾民作業。在其他時段內作業的,應當採取噪聲控制措施,減輕對周圍居民的干擾。”

2、因此,在小區內裝修房子,儘量選擇合適的時間,不要干擾到他人的正常生活。

3、對嚴重干擾居民生活行為作出懲罰的法律依據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總則第四十七條規定:“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活動,應當限制作業時間,並採取其他有效措施,以減輕、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噪聲污染。

(2)對違反本規定,從家庭室內發出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環境噪聲,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並處罰款。”除此之外,該法第六十一條還規定:“受到環境噪聲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

二、裝修合同簽訂流程

1、確定意向;

2、設計確認;

3、預算提交;

4、總價確認;

5、確定質量和協商工期;

6、付款;

7、合同責任確認,簽字即生效。

三、家裝合同注意事項

1、選擇正規的家裝公司,簽訂合同之前,業主應先審查裝飾公司的手續是否齊全。

2、參觀裝飾公司正在施工的裝修現場,檢查工地施工工藝以及工人的素質,還應該着重檢查施工工地的管理、衞生和防火情況。

3、對裝飾公司提供的設計方案要有詳細的設計樣圖。預算報價,客户應該嚴格審定,如有可能找相關專家諮詢。如果委託裝飾公司選擇建材的話,裝飾公司一般會提供預選的材料樣品,客户應該保存以便日後檢查對照。

4、在簽訂合同時,應詳細註明施工工期、幾次驗收程序(包括材料、隱蔽工程、局部和整體驗收等)、詳細製作過程的説明、甲乙雙方各自提供的材料的明細表和日期等,同時還應約定好違約金的賠付比例。在約定裝修的材料標準時,一定要非常細緻,包括外牆、內牆、頂棚、地面、廚房、衞生間、陽台等,每個部位使用材料的品牌、型號都要清楚標明,不能籠統地用“國內名牌”、“國際名牌”之類的字眼。

5、驗收方式可在合同上約定由政府質檢站來驗收,這樣你就可以不為請質檢站而另付費用。

6、合同要由法定代表人簽訂,如有委託代理人的,需要複印委託書,同時向裝飾公司。

7、交付的工程款要由業主親自交到公司財務,並索要建築安裝專用發票,儘量防止出現其他人代收工程款的情況。

8、工程完工後不同的項目有不同的保修期,客户可依具體情況與公司商議,保留原證件或扣留部分工程款作為裝修的質量保證金。

9、上述裝修合同有三種形式:即承包人包工包料,部分包料,承包人包工、住户自己包料,在裝修中還應注意以下幾種情況,裝修公司包料的,要向其索要購買的材料明細表、合格證、發票;業主自己包料的,選用的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有中文標誌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廠名、廠址等,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裝修材料。

10、另外,在裝修工程竣工後,空氣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檢測不合格的,如屬承包人的責任,承包人應返工,並承擔相應損失。

11、預算項目變更時,雙方應該重新簽訂協議。

小區裝修的時間基本上就是由業主自己決定的,法律統一規定小區裝修時間有些不太現實,因為每個人對工作和生活的安排也都不一樣,可能在國家規定的裝修時間之內當事人正好在上班,所以説像這種事情只能憑藉着自己的道德進行約束,儘量選擇相對合適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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