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普法知識館>法律職場>勞動工傷>工傷賠償>申請工傷再次鑑定需要什麼手續?

申請工傷再次鑑定需要什麼手續?

普法知識館 人氣:4.11K

一、申請工傷再次鑑定需要什麼手續?

申請工傷再次鑑定需要什麼手續?

1.書面申請。包括:申請再次鑑定的事實與理由、傷病治療情況、初次鑑定情況、申請時間(單位申請需加蓋公章、工傷職工申請需本人簽字);

2.《省工傷傷殘鑑定申請表(再次鑑定)》;

3.認定工傷決定書;

4.市級工傷傷殘鑑定結論及收到市鑑定結論時間的有效證明;

5.被鑑定人身份證複印件;

6.有關病歷材料(須加蓋醫療機構印章):醫學診斷證明、就診病歷、化驗報告、影像檢查報告及住院治療的出院記錄、手術記錄等;職業病應提交職業病診斷機構的診斷證明書、職業史、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等。

7.醫療終結後受傷部位彩色照片(內傷和職業病可不提供)。

當事人一般不可以再次申請工傷鑑定,但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來推翻原工傷結論;如果是對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再次申請鑑定,手續是在收到鑑定結論之日起的15日內提出再次鑑定的申請;提交認定工傷決定書、勞動能力鑑定鑑定申請表等資料;資料齊全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受理;60日內作出結論。

二、勞動者工傷定殘後怎麼賠償?

用人單位給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發生工傷後,由工傷保險基金負責賠償有關項目,法律規定由用人單位負責賠償的項目,由用人單位賠償;用人單位沒有給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發生工傷後,工傷賠償法律規定的所有賠償項目,都有用人單位負責賠償。

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項目:工傷職工治療期間,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工傷職工治療期滿,經鑑定構成殘疾的,按照傷殘等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到四級傷殘的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評殘後生活護理費、殘疾器具補助費和工傷康復費用;工傷工傷死亡的,有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用人單位支付的項目:工傷職工治療期間的停工工資;工傷職工傷殘評定以後,五級、六級傷殘的傷殘津貼和五到十級傷殘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在職傷殘補助金都由用人單位支付。用人單位沒有給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的,法律規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項目,也全部由用人單位支付。

員工再次申請工傷鑑定,需要提供所需要的材料,員工受工傷定殘之後,可以獲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這些費用按照員工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就可以,還能夠獲得醫療費,誤工費,必要的營養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

TAG標籤:#手續 #工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