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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的,按相關法律規定,刑拘轉逮捕,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或國家安全機關執行,不受逮捕。逮捕只是刑事強制措施的一種,並不是案件審理的結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逮捕後,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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