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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應該如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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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應該如何認定?
律師解析:主體條件:犯罪發生時,犯罪人已滿18週歲。
主觀條件:前罪與後罪都是故意犯罪。如果行為人實施的前罪與後罪均為過失犯罪,或者前罪與後罪之一是過失犯罪,都不能構成累犯。
刑度條件:前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後罪應當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
時間條件:後罪發生在前罪的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5年之內。法律依據:《刑法》第六十五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
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