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戶口遷移流程是怎樣規定的?
(1)入戶申請表; (2)移入人員的戶口簿、身份證(16週歲及以下未申領《居民身份證》的人員無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3)移入地合法固定住所證明(農村地區的,要提供
宅基地使用證或土地證或村委會
開具的宅基地使用證明;屬拆遷、回遷
安置的,須提供拆遷、回遷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4)直系親屬擁有合法固定住所並供其居住的,提供直系親屬關係證明(戶口簿能反映親屬關係的,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不再提供親屬關係證明);合法承租並持有使用證明的公有產權的合法固定住所提供相關使用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5)遷往小區已立大戶的新建
商品房小區的,還應提供物業部門開具的入住證明;遷往農村地區的,提供村委會出具的入戶人員的
居住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