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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的相關規定,房產證的辦理手續有:1、到相關部門填寫申請表;2、申請後取得測繪表;3、領取有關檔案,到相關部門稽核蓋章;4、繳納相關的公積金維修金;5、提交申請資料;6、按照規定領取房產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效力】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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