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普法知識館>法律職場>公司經營>經營管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多少?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多少?

普法知識館 人氣:1.97W

一、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多少?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多少?

公司法》修改後取消了按照公司經營內容區分最低註冊資本額的規定,將有限責任公司的最低註冊資本從10萬―50萬元統一降至3萬元,將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註冊資本從原來的1000萬元降至500萬元。且沒有采納授權資本制,但卻允許兩種公司的資本都可以分期繳納,而不必一次性繳足,只是要求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0%(首期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最低限額),而其餘部分必須在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新《公司法》改實收資本驗資製為核准制,僅存27類金融相關企業仍需驗資註冊資本。

二、司法解釋

我國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變更的條件和程式都作了明確而嚴格的規定。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必須由股東會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的通過。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由股東一次認繳,因而始終是與發行資本相等的。同股份有限公司相比,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具有確定性。

有關公司法規都一般要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的最低額。如果公司設立時,公司的註冊資本少於這一最低額,登記機關將不予以登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實繳的出資額。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是由公司的經營活動而規定的。我國公司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3萬。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全體股東認繳股本的總和。這種註冊資本由於是一次必須由股東認足,因而始終與公司的發行資本相等,具有確定性。如果公司成立後還需要發行資本,應履行增資的法定程式,相應地對原公司章程的註冊資本額進行修改。

《公司法》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繳、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三萬元,在註冊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時,應當根據工商行政機關的相關規定來進行處理。另外,有關公司註冊資本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實行的是認繳制,可以在註冊公司時根據公司的大小規模和運營情況來進行確定。

TAG標籤:#有限責任 #註冊資本 #限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