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證無償贈與合同撤銷的條件是什麼?
1、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2、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3、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附義務的贈與)。
綜上所述,根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之規定,只要符合法定的撤銷事由,是完全可以撤銷該贈與合同的。
二、贈與合同的寫法
贈與人(甲方): 身份證編號:
身份證編號:
受贈人(乙方):身份證編號:
甲方是乙方的 ,為贈與房屋,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如下房屋贈與合同:
1、甲方(系 關係)自願將共有的坐落在
產籍號: 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私有房屋無償贈與給乙方。甲方保證贈與給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權,並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2、上述贈與房屋交接時間 年 月 日,贈與房屋交接前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贈與房屋交接後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3、乙方自願接受上述房屋全部產權,並保證在房屋交接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上述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的稅及相關費用由 方負責。
4、其它約定事項;
5、本合同公證後生效,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依法賠償守約方因此造成的實際損失。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時,可以到鞍山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到房產所在地法院起訴。
甲方(贈與人)簽名: 、
乙方(受贈人)簽名: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正常情況下已經辦理了公證的無償贈與合同,肯定是不能輕易撤銷的,可是,法律也沒有規定任何情況下公證書都不能被撤銷。另外,除了贈與人之外,其他人都沒有權利隨便到公證機構請求撤銷公證。而且,無償贈與合同即便不公證也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