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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的區別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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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指向債權人提供一定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用以擔保債務履行的債務人或第三人。而抵押權人是指對債務人享有債權,並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得就抵押物優先受償的人。抵押是擔保的一種方式。抵押人、抵押權人的區別主要在於抵押權的歸屬問題,所謂抵押權是債務人或第三人所提供用於抵押的特定財產所設定的物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規定,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的區別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