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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對方借款未還證據材料、寫出民事訴狀,帶著訴狀、證據、本人身份證,到被告方所在地法院申請立案。法院需要收取訴訟受理費。《民事訴訟法》第216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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