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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農村自建房屋如果不是被執行人生活必需的房屋,人民法院是可以強制執行房屋的,法院一般會對房屋進行拍賣。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六條規定,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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