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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什麼時候可以申請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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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什麼時候可以申請公租房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為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資訊,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邯鄲公租房什麼時候可以申請

1、申請登記: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應當由戶主(或持證人)向戶籍所在地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保障性住
房書面申請,填寫審批表並提供相關資料。

2、稽核公示:(1)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就申請人進行稽核,提出稽核意見並公示(公示期限為10日),公示期間無人提出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將稽核意見連同申請材料一併報送至區房地產管理部門。(2)區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人家庭的住房狀況進行核查,並提出稽核意見,連同保障性住房申請材料一併報送至區民政局。(3)區民政局申請人進行核查,並提出稽核意見,連同申請材料一併報送至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4)經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稽核,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家庭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公示期間無人提出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予以核准登記,書面通知申請人,公開登記結果並報區建設局備案。

3、審批執行:(1)街道組織在保障性住房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單位初審公示(10日),街道鄉鎮提初審意見、配售方案(2個工作日)。(2)區縣複審保障性住房申請資料、確定配售方案(5個工作日),公示(5日)。(3)市住房保障部門備案(2個工作日)。(4)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的,進行搖號配租配售。(5)搖中,進行配租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