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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房主違約要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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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房主違約要承擔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爲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信息,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出租房未經房主同意可以合租嗎

1、如果租賃合同約定不允許租客轉租或合租的,那麼租客自然不能與他人合租,否則構成違約將承擔違約責任。

這一點是無可非議的,租房合同上怎麼說的,實際就怎麼做,要真有不允許的約定,那麼租客找人合租了,就是違反合同約定,需承擔違約責任。

2、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租客在未經房東同意擅自與他人合租,事實上亦構成違約,房東可解除租賃合同,並要求租客承擔違約責任。

其實,就拿到現實情況中,沒經過房主同意,出租房就多出一個人在住,那麼房主的責任就會變大,所以此時就是房主說要解除租房合同,那麼也是無法反駁的。

當然了,如果擅自與他人合租的行爲,事後得到房東的默認或明示許可,那麼可認定房東同意租客與他人合租的行爲,將不構成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