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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買房子要注意什麼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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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買房子要注意什麼法律問題?

一、在上海買房子要注意什麼法律問題?

在上海買房子需要注意法律上的問題有:

1、開發商的開發經營資格必須合法。就是開發商必須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 證書》,並在其資質規定的業務範圍進行開發的;

2、開發建設的手續必須合法。開發項目必須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 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3、經營行爲合法。現房銷售除上述條件外必須經過驗收合格,項目道路、給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 訊和綠化等配套建設已經完成或者已經確定完成日期,落實了拆遷安置,落實了物業管理,並且按規定向房地產 管理部門驗覈了《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期房預售除上述條件外還必須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4、在簽訂合同時,一是要選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部的《商品房購房合同》(示範文本),該合同文 本內容比較全,並且規範;二是注意把開發商承諾的內容寫進合同。

5、如果你買的是住宅,在交房時,要向開發商索取《住宅使用說明書》和《住宅質量保證書》。

相關知識:

1、定金可不可以退?

“訂金”與“定金”是不同的法律概念。這是開發商欲規避法律責任的慣用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商品房交易中,買家履行合同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若買家不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發展商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而訂金並非一個規範的法律概念,實際上它具有預付款的性質,並不具備擔保性質。商品房交易中,如買家不履行合同義務,並不表示他喪失了請求返還訂金的權利;反之,若發展商不履行義務亦不須雙倍返還訂金,但這並不意味着合同違約方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2、合同簽訂後,因價格變化原因可以反悔嗎?

商品房也是一種商品,買賣雙方簽署合同後,沒有發生約定和法定的退房理由,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均需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此外,從法律上講,開發商降價對老業主來說是很難維權的,這屬於房地產交易的風險。除非合同有約定,如果籤合同時開發商有書面承諾,承諾不降價,或若降價就賠償業主損失,這樣就可以獲得賠償。打砸售樓處只能徒勞無果,甚至會構成犯罪

3、“五證”和“兩書”是指?購買手續不全的商品房會有什麼風險?

“五證”是指《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二書”是指《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風險:1、業主取得權屬證書的期限無法確定;2、爲取得權屬證書,需要支付額外費用,如需補交土地出讓金;3、只能取得使用權,不能取得權屬證書,不能上市交易;4、可能被政府以違法建設強制拆除。

不管是本地亦或是來自其他地區的人在上海有能力購買房屋的話,應該是時刻注意有些法律的問題必須及時弄清楚才能防止自己支付房款後又被對方所侵害的,因爲房地產相對於老百姓來說更加有資源上的優勢,一旦在老百姓沒有注意到某個合同的漏洞時,就會被對方鑽了空子而難以得到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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