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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不是必須書面。借款合同以書面形式爲原則,自然人之間借款對合同形式另有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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