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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合同到期申請續簽如果寫才具有法律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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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到期時,如果還想繼續爲維持勞動關係,就需要申請勞動合同續簽。那麼用工合同到期申請續簽如果寫才具有法律效應?下面就由本網站小編爲大家整理詳細的法律知識,希望小編的回答可以幫助的大家。

用工合同到期申請續簽如果寫才具有法律效應

一、用工合同到期申請續簽如果寫才具有法律效應

對於用工合同到期申請續簽如果寫的問題,我的回答是:

1.用人單位部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每服務一年需要支付一個月工資)。

2.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續簽,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每服務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

3.勞動者不續簽,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補償金,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

二、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 [1] ,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爲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簽訂勞動合同其實是具有時間限定的,當所簽訂的勞動合同到期的時候。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都有意向保持報的關係,就只需要提交對應的材料,從新簽訂一份勞動合同。用工合同到期申請續簽如果寫才具有法律效應就爲大家介紹到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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