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普法知識館>法律職場>節假福利>陪產假>四川產假陪護假是多少天?

四川產假陪護假是多少天?

普法知識館 人氣:7.89K

孕婦休產假是受我國法律保護的 ,這體現了我國法律對勞動婦女的保護,目前我國法律對陪產假沒有明確統一的規定,但是我國各地卻有相關的政策和規定,並且每個地方的陪產假和待遇都不同,今天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是在四川產假陪護假是多少天?

四川產假陪護假是多少天?

一、四川產假陪護假是多少天?

按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規規定外,延長女方生育假6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20天。生育假、護理假視爲出勤,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二、相關政策

晚婚晚育夫妻將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明確全國統一實施全面兩孩政策,並刪除了晚婚假等。

《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第二十六條 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規規定外,延長女方生育假6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20天。生育假、護理假視爲出勤,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領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及其子女、家庭享受的相關政策不變,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獎勵專項經費由政府撥款、社會撫養費、社會捐助等組成,用於獎勵夫妻雙方均爲農村居民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中的獨生子女父母,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獎勵專項經費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九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優惠;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和扶貧項目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第三十條 獨生子女父母婚姻變化後未再生育和未收養子女的一方或者雙方,憑原《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繼續享受有關獎勵和優待。

第三十一條 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再生育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廢,停止享受有關的獎勵和優待。

四川省取消了晚婚晚育假,將產假延長了六十天,產婦可享受共一百五十八天的產假,陪護假增加了五天,共有二十天。並且在產假陪產假請假期間,工資待遇福利等都是不變的。

TAG標籤:#產假 #四川 #陪護 #假是 #